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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丹阳央国企知法犯法,大量使用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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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件] 为什么丹阳央国企知法犯法,大量使用劳务派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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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2 1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单位:国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公司丹阳分公司 工龄:17年,在不知情,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劳务派遣!后续合同也是在威迫下签订!!!
一:用工成本极低:1薪资待遇与正式工1比6一7,直签工(与供电公司签合同)1比3一4。
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比如没有同工同酬,派遣工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不能超本单位员工人数的10%)红线
2社保基数与正式工1比6,公积金1比6一7。少缴,漏缴,不缴各种社保福利!
二:违法代价极低:1企业用工主导权占优势和规避法律法规有专业团队。如:强制胁迫连续交替签订劳务派遣并扣留合同,规避工龄连续及工龄工资。
三:劳务代理公司作为用工主体严重违法:1两年期限劳务派遣空白合同给实际用工单位,并由用工单位要求员工强制胁迫签订,劳务代理公司收取合同及人头代理费(另一份被实际用工单位强制扣留)。
四:劳务代理公司与政府行政部门(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及人才市场)有巨大的利益输送,二十几年的合同主体全部是其人才人力资源公司及分公司(还有劳务公司注册地就在我实际用工单位)。
五:员工维权艰难:
1单位不给合同,不给工资条。
2合同主体名称连续更名及注销。
3去行政部门(劳动监察)举报时无法举证,如:工资流水没实际用工单位名称(通过代理公司帐户及银行内部帐户转发),社保记录单中交费单位名称只用代理公司及编号。
4 劳务公司注册和注销日期与合同日期严重不符,与缴纳各种社保的单位名称严重不符!
六:政府行政监管部门不作为,代理公司不规范,如:劳动监察部门不敢查处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儿子查老子),代理公司不问签约人基本情况,不顾实际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数占比多少及是否符合劳务派遣“三性”规定。
综合以上内容:丹阳市供电公司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员,非法所得利益大!所以使用剥削劳动人民的血汗钱,用专业团队规避法律风险,制造员工维权的层层障碍,违法违规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及将原合同工强制变为劳务派遣用工。
现在事实情况是:企业就违法违规了,得到了用工成本的丰厚经济利益,员工维权不了,政府监管部门不去查处(儿子不查老子),代理公司(空壳公司)得到了大量的人头代理费。
做为文明城市的丹阳市政府和各部委班局领导,人民父母官大人!!!
1 请问:你们做为地方是否知晓?
2 请问:你们是否经常下基层,走访人民群众?
3 请问:你们能否看到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否知道人民群众生活的艰辛?
4 请问:你们能看到这文章吗?会被删贴屏蔽吗?
5 请问:你们会怎么做?能管到供电公司这种央国企,纳税大户吗?
.


先发一张江苏省养老保险的上,下限规定,伟大的人民群众就用下限对比自己的养老保险,上限就别看了,那是梦境里的事情!
看看事态发展如何?后续彩蛋很多!惊喜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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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2 13: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你个先天优势的为什么进不了,不开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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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2 14: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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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2 17: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你不争,谁会替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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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2 1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甘肃省
劝你少说话,好好生活
     
6#
发表于 2026-4-12 1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印钞机是我 发表于 2026-4-12 17:46
你不争,谁会替你争!!

屌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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