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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安全课
▲两个小孩过马路时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结果被汽车撞倒。
▲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伴(均未佩戴头盔)撞上路边立柱,致不同程度受伤。
▲小孩未系安全带,拉开车门后摔落在地。
▲大人骑电动车载着小孩,闯红灯、不戴头盔,撞上正常行驶车辆后摔倒在地。
交通安全提示
请家长和孩子务必
认真阅读、牢记于心
1. 骑行年龄规定:未满12周岁严禁骑行自行车、三轮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符合骑行年龄的学生,需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载人、不追逐嬉闹,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 步行安全规范: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遵守红绿灯,不低头玩手机、不翻越护栏,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马路边玩耍。
3. 乘车安全要求:乘坐私家车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及报废车辆。
4. 校车乘坐规范:按时到指定站点有序候车,不拥挤、不推搡;上下车排队、先下后上;上车后立刻系好安全带,不在车内随意走动、喧哗;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下车确认安全后再离开。
1. 严格履行监护责任,严禁让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孩子骑电动车上下学,加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
2. 驾车接送孩子时,不酒驾、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系好安全带,为孩子做好榜样。
3. 接送时规范停车,不在校门口及校车停靠点占道、违停、扎堆拥堵,做到即停即走。
4. 教育并监督孩子文明乘坐校车,不迟到、不抢行,配合学校及校车管理工作。
开学季
交管部门守护每一位学生
平安出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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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丹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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