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江苏2026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查看: 446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江苏2026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2-29 0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激活经济增长动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日前,江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1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90元、2260元、2010元分别调整为266024302180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元、22元、20元分别调整为252321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相关政策解读,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jshrss.jiangsu.gov.cn)查询。




来源:江苏新闻、江苏人社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5-12-29 09: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按照这最低工资,再把医保社保一交,还不如领贫困救助金的。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12-30 00:19 , Processed in 0.142252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