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这个也是逆天的开发商
查看: 740|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这个也是逆天的开发商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1-27 0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扬子晚报网11月26日讯(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近日,镇江丹阳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称,镇江丹阳众悦华城小区的承重墙遭到破坏,墙上还被打了许多洞,自己向丹阳市住建局反映情况后,住建局在去年11月调查后也承认存在“现浇板(承重)开孔”的问题,但直到现在一年过去,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图片

张先生供图称:此前房屋承重墙钢筋被打掉

图片

张先生供图称:此前房屋承重墙钢筋被打掉

11月25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张先生描述问题基本属实。记者联系丹阳市住建局,对方表示,“此事仍在协调中,目前已经立案,拟对被反映方进行罚款。”而张先生表示,由于承重墙遭到破坏,自己每天都过得胆战心惊,非常害怕这座28层的高楼,哪天楼就塌了!

记者在镇江丹阳众悦华城小区看到,该小区一层是面门,二层则被租走开设公寓,该建筑外墙上被打了许多孔洞,用于公寓楼的排水、连接空调外机等。张先生称,许多孔洞打断了承重墙中的钢筋,“这楼二十多层,感觉非常危险。”此外,记者还发现,该建筑的外墙部分被打掉,改造成了门窗结构。

图片

记者拍摄:建筑外墙有大量孔洞

图片

记者拍摄:一楼墙体与地面连接处开裂

图片

记者拍摄:建筑外墙

记者在现场发现,该建筑一楼墙壁与地面连接处,已经出现不少裂缝,建筑一楼还有渗水情况。张先生称,自己多次向当地部门反应情况,但一年多时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去年11月4日,丹阳市住建局向该小区开发公司及承租人出具《整改通知书》,文件写道“……经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现场判定存在以下问题:1、现浇板(承重)开孔;2、新增墙体过多,额外荷载需设计确认……你公司出租的门市房在装修过程中违反了《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在开发公司出具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技术论证报告前,禁止承租户对公寓楼的使用。”张先生则表示,这一年多时间,公寓仍在运营。

图片

记者拍摄:建筑外墙

图片

记者拍摄:建筑外墙有大量孔洞

今年6月24日,丹阳市人民政府对张先生反应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复议,结果为“责令被申请人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申请人反映的丹阳市众悦华城11幢二层违规装修的行为予以处理。”

张先生称,但距行政复议近半年过去了,自己反映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记者拨通了丹阳市住建局电话,对方表示确实出具过《整改通知书》,并且一直在和该小区开发公司积极沟通解决问题。记者询问《整改通知书》的执行情况,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公司已与今年10月提交了相关技术论证报告。”

记者又询问,“那去年底到今年10月之间,为什么公寓楼仍在运营呢?”住建局工作人员称,“我们也没有权利禁止对方运营。”随后,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住建局已对该事件立案,拟定对开发公司进行罚款。

对于这个答复,张先生表示并不满意,“建筑的承重墙遭到破坏,我每天都过得胆战心惊,非常害怕哪天楼就塌了,希望这个问题得到解决。”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7 0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这个开发商的物业费可以让某某院直接从业主卡上划扣,楼栋发生火灾,消防栓没水,可以弄成水压不够,大火看着烧几个小时,全程就等结束了,物业过来收拾一下,在丹阳这个开发商就是逆天般的存在
     
3#
发表于 2025-11-27 0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危害公共安全要报警
     
4#
发表于 2025-11-27 10: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靠山,山要倒。靠树,树有深。靠人,人会跑。靠住建局物管办那简直纸上谈兵,没效果
     
5#
发表于 2025-11-27 10: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你是真的不知道住建局有多腐败
     
6#
发表于 2025-11-27 10: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丹阳住建局不作为的公职人员太多了,你相信他们,简直是在梦游
     
7#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7 16: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地下车库隔的一间间房子,上锁,消防喷淋都关起来了,反应一次又一次理都不理的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11-27 17:49 , Processed in 0.111416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