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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丹阳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年第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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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3 16: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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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薛建强,男,1978年9月10日生,汉族,居民身份号码32118119780910****,住丹阳市锦轩华庭7-1-1802/1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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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靳海燕,女,1978年10月20日,汉族,居民身份号码32080219781020****,住丹阳市锦轩华庭7-1-1802/1902室。
执行案号:(2025)苏1181执416号
涉案标的额:973313.33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时间: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
悬赏条件: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薛建强、靳海燕具体下落或有效财产线索(不包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悬赏金于执行到位当天兑现。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徐法官  0511-80267819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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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3 21: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法院这样的搞法,不是要人家的命。我感觉人家会坚决不还。不是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吗?法院知法犯法做法。无法无天!
     
3#
发表于 2025-11-13 22: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多数人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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