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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09: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镇江人

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

千万别错过啦!

  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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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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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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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 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

①报名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6:30

②资格审核截止时间

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10月16日16:30前到人力资源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401室)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逾时未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面试时间

2025年10月17日9:00

④面试地点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4楼第二会议室

⑤咨询电话:0511-88773987、15358595788、13382978610,联系人:吴老师、童老师。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和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12878。监督电话:0511-87050611。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9月30日


02


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度第二批次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2025年第二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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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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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度第二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2025年第二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0月10日至2007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开区分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2022年10月9日之后);

8.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报考:

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招聘流程

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培训、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项分值各为100分,采取加权方式计算总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单项成绩及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由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开区分局统一划定。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6日,工作日的9:00至11:30及14: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大厅(金港大道88号)。

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证明、退伍证(退役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驾驶证、会计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张,同时携带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个人征信报告,现场领取《镇江经开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签订《注意事项确认书》,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交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评

需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将根据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四)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题时间为90分钟。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时事政治等,应聘会计岗的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岗前培训

根据体检和政审的情况,综合确定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基本法律法规、纪律作风、职业道德、保密知识、警务体能技能等学习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须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正式辅警。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视情按照总成绩择优递补。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聘用者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本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交由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管理、使用和考核。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镇江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实行动态调整。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职工福利、伙食补贴、年度考核金等。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2年(含试用期)。对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和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须服从岗位调剂。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四)此次招聘由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开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程序“七”所示的岗前培训,由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开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考,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影响报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信息、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六)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七)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公安局镇江经开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1-88955512

咨询电话:0511-88955592

监督咨询及报名联系时间:工作日9:15至11:00,14:15至17:00。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0月9日




03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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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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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育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B9-B11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1)招聘条件中“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且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10日9:00-10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10日9:00-10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10日-10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0日9:00-10月2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需要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1月3日9:00-11月13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A1-A6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7-B11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10月27日12: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报名时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阶段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其中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考生简历”栏中注明目前是否正在就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不足6个月除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1-A6岗位考试方式为:考核。

考核: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B7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1月13日。若笔试时间变动,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saf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B8-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若其中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0,则该岗位安排笔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若其中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0,则该岗位安排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进入试讲名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

A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B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B8-B11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五)资格复审

A岗位和B7岗位在面试前,B8-B11岗位在试讲前,应聘人员需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提交学院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或者面试。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4.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8960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1-8729070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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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镇江经开公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江苏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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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09: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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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09: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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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09: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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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09: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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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09: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医学生还有希望找到工作吗?
     
7#
发表于 2025-10-11 10: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快乐一代 发表于 2025-10-11 09:14
要知道一点,明星有明二代。富豪有富二代

少侠积极向上的形象,不适宜说这些不着边际的毒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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