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镇管理,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畅通的集镇环境,构建商(住)户自律、公众监督、政府管理的共治体系,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区域范围内“门前三包”管理。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临街的商(住)户责任人按照本办法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对商(住)户门前屋后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责任制度。
第三条 门前三包”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1.包卫生:及时清理地面垃圾、污水、污渍等,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和乱扔、乱倒废弃物,保持门前屋后责任区窗明地净。
2.包秩序:杜绝乱堆杂物、乱摆摊子、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挖乱占等行为,维护镇容井然。
3.包设施:爱护电力、照明、排水、排污、道路等公共设施与绿化设施,不侵占绿地,不损坏花草、苗木和绿化设施,文明合理使用公共空间。
第二章 开展有奖举报
临街的商(住)户和所在社区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切实落实好“门前三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接受整改或处罚。同时,镇政府设立有奖举报,对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的商(住)户,由广大市民对有违反责任制的行为实行实名举报。
第四条 举报范围
对违反本办法的临街商(住)户,由所在社区落实监督责任,上门督促其限期改正。对违反以上“三包”内容的行为均可实名举报。
第五条 举报方式
1. 渠道受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丹阳界牌镇”举报专栏实行实名举报。
2. 材料要求:举报者需提供2张以上不同角度取证照片或15秒视频,并注明违规时间、地点及举报人实名联系方式。
第六条 奖励规则
1.有效性认定:
——举报内容真实、客观,证据清晰;
——属首次举报且未被社区或相关部门掌握;
——非举报人自身责任区问题;
——同一案件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2.予以奖励:
对于实名举报的信息一经查实,对最先举报者予以20元/例的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处理流程
——1日内交办:城管中队专人负责“丹阳界牌镇”公众号举报专栏信息甄别,每日17:00前录入“界牌治理2.0”小程序,并于当天内交办给属地社区;
——2日内核查:属地社区通过“界牌治理2.0”小程序现场取证,需上传:远景(含门牌号定位)、近景(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视频(展示全貌),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界牌治理2.0”小程序上完成核查;
——5日内办结:属地社区核查属实,5个工作日内反馈举报人并登记奖励;
——对违规责任的主体依法责令整改或处罚。
第三章 垃圾处理费减免机制
第八条 减免标准
由属地社区对辖区内临街的商(住)户,自行制定“门前三包”优秀、良好和合格的标准,登记造册,月度公示、年度考核。属地社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辖区内临街的商(住)户实行分级减免次年度垃圾处理费用,年度评定为优秀的数量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可减免最高不超过30%的垃圾处理费;年度评定为良好的数量控制在20%以内,可减免最高不超过20%的垃圾处理费;年度评定为合格的数量控制在30%,可减免最高不超过10%的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 评定程序
1.日常检查:属地社区按月记录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建立临街商(住)户的电子档案,并每月进行公示;
2.年度考核:结合检查记录、举报核查结果综合评分;
3.公示结果:减免名单通过社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
4.执行减免:次年垃圾处理费按评定结果直接抵扣或退还。
第四章 保障措施
1.隐私保护: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责任人严肃处理。
2.异议处理:设立监督热线,电话0511-86387302。
3.宣传引导:线上线下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宣传手册明确减免激励规则。
第五章 附则
1.恶意举报或虚假举报的,依法追责。
2.本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试行一年,解释权归界牌镇人民政府。
界牌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