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定了!丹阳眼镜小镇公开招标,投资超12亿!
查看: 182257|回复: 9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定了!丹阳眼镜小镇公开招标,投资超12亿!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9-2 1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丹阳眼镜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丹阳眼镜小镇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丹阳眼镜小镇项目
项目编号:丹富华招标(2020)公字第01号

二、项目概况:
丹阳眼镜小镇项目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江苏丹阳眼镜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招标人。
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眼镜小镇核心区,约1700亩,东至铁路线、南至中山路、西至大运河、北至北二环路。
2、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丹阳眼镜小镇范围内规划策划、征地及农转用、拆迁安置、公共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推广等。
3、本项目总投资126745万元(暂估,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投资如下表所示:

项目投资情况表
序号
科目
金额(万元)
备注
1
规划策划
500

2
征地、农转用
6737

3
拆迁安置
78212

4
公共与基础设施建设
36850

5
管理及推广费用
4446
推广费用2000万元
合计
126745



4、招标内容:江苏丹阳眼镜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亿元,江苏丹阳眼镜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0%。(具体见开发合同)
上述项目概况为现阶段的内容,不代表最终结果,具体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

5、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暂定为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若为大陆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2、地点:丹阳市云阳路幸福小区26幢105号二楼第三间办公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4、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原件)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清晰可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清晰可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60万元,保证金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从本企业的银行款账户以电汇、网上银行、支票、汇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持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至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财务部)开据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账号(投标单位可选择以下开户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六、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七、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前确认本人苏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因防疫措施不当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09月24日9:00-9:30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4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九、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单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联系人:郦新建               
联系电话:0511- 86931128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港口东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红庆               
联系电话:0511-86986501
联系地址:丹阳市云阳路幸福小区26幢105号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1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0-9-2 19: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要搞就搞大气点,别学镇江,多学学常州。
     
推荐
发表于 2020-9-2 22: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此贴为证 5年内屁个动静也不会有   !  
     
推荐
发表于 2020-9-3 07: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建议把火车站对面的皮革城,丹桂园,曲园小区全部拆了,统一规划建现代化新小区!
     
推荐
发表于 2020-9-2 2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如果不是格调高的大企业来做,就不要浪费钱了!丹阳做不出好东西,金鹰地下那个砖头是真心土。去看看苏州奕欧来,不买东西逛逛都赏心悦目
     
推荐
发表于 2020-9-4 11: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推荐
发表于 2020-9-3 07: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建议把火车站对面的皮革城丹桂园曲园小区全部拆了,统一规划建现代化小区!
     
推荐
发表于 2020-9-2 20: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3P项目,自己带钱过来做,自己同时也是业主
     
推荐
发表于 2020-9-2 19: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只听雷声不见雨点
     
推荐
发表于 2020-9-3 07: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新疆
本来管老大的工程 可惜了
     
推荐
发表于 2020-9-2 21: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就看看现在的眼镜城设计,吓人的。上次带朋友上海来的去配眼镜,想喝口水都找不到地方
     
12#
发表于 2020-9-2 18: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3#
发表于 2020-9-2 18: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招标是什么意思?让人家公司出资120亿?
     
14#
发表于 2020-9-2 18: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5#
发表于 2020-9-2 18: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拆迁安置7个多亿这是要拆多少
     
16#
发表于 2020-9-2 19: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什么意思?不是上海过来搞!
     
17#
发表于 2020-9-2 1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一定要有格调!一定要有格调!
     
18#
发表于 2020-9-2 19: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雷声大雨点小
     
19#
发表于 2020-9-2 19: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反正这个项目要花费12亿,愿意来的老板就来投资?是这个意思不?
     
20#
发表于 2020-9-2 20: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秋水怡人 发表于 2020-09-02 19:57
反正这个项目要花费12亿,愿意来的老板就来投资?是这个意思不?

应该是要花120亿!12亿政府出,其他的竞标企业出,ppp项目
     
21#
发表于 2020-9-2 20: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525914022 发表于 2020-09-02 20:38
3P项目,自己带钱过来做,自己同时也是业主

不是说上海金茂么?
     
22#
发表于 2020-9-2 21: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无锡拈花湾投资 60亿
     
23#
发表于 2020-9-2 21: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工程不是关键,关键是投资方给多少
     
24#
发表于 2020-9-2 21: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乌镇打包给中青旅做大获成功!这个眼镜小镇也打包吧
     
25#
发表于 2020-9-2 21: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选址有问题,将来交通堵的死死地,选址应该离高速路口近,可以带动二次消费,司徒镇是眼镜之乡。建在司徒镇境内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7-29 19:14 , Processed in 0.204000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