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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振兴路没有底线的行为,人行道就这样被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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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写真] 丹阳市振兴路没有底线的行为,人行道就这样被占用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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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 1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丹阳市振兴路的人行道就这样被占用了,你们为了收停车费还有没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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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7 18: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经济越不景气,这种事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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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7 16: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紫竹园那个转角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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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4 09: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你知道房子面前这块地属于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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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 21: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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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 17: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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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 20: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没底线,用几个石墩子就行了,怎么能把人行道围成这样,让行人走非机动车道也危险,现在电动车多快
     
6#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16: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丹阳市振兴路人行道局部缺失,多为审批/许可违规、施工与验收缺位、后期违规占用、规划衔接不当、管理与养护失责五类原因叠加所致,具体如下。

一、审批与许可类(最常见主因)

- 用地红线/许可违规:批文范围与规划红线不符,占用2米人行道或二级公路≥15米建筑控制区。
- 临时占道“变永久”:临时占道许可到期未恢复,或无许可长期占用。
- 规划条件未落实:规划明确2米人行道,但批建时未执行,或“局部取消”无书面依据。
- 批文与现场不符:存在“批此占彼”“批小占大”,证载与实际占用不一致。

二、施工与验收类

- 建设阶段:改造/新建时未按图施工,擅自取消/缩窄人行道。
- 验收缺位:未按规划条件验收,或验收后未移交养护。
- 改造衔接漏项:简渎东路-新312国道段改造明确新建人行道,局部漏建或未同步实施。

三、后期占用与改类

- 建筑扩建/加建:围墙、台阶、广告牌等侵入人行道。
- 私设停车位/堆场:占用公共空间,阻断连续通行。
- 管线施工/修复后未恢复:管线施工后未按标准复原人行道。

四、规划与衔接类

- 道路等级与断面冲突: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36米),两侧2米人行道为强制性规划要求。
- 新旧规划衔接不当:改造时未统筹既有路段与新建路段的人行道连续性。
- 历史遗留问题:早期审批标准低,未预留人行道,未随道路升级同步整改。

五、管理与养护类

- 巡查缺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占用。
- 执法不严:对违规行为未限期整改,以“有证”为由推诿。
- 养护缺失:路面破损、树根拱起等未及时修复,导致人行道无法正常使用。

快速定位原因的三步法

1. 查批文:申请调取用地红线、规划条件、施工许可、临时占道许可,核对是否合规。
2. 核现场:对比两侧连续人行道,测量该户门口通行空间,拍摄全景与细节。
3. 追流程:核查建设、验收、移交、养护记录,确认是否存在未按图施工、验收缺位等问题。

对应解决方向

- 审批违规:要求撤销批文、限期恢复人行道,同步申请行政复议/诉讼。
- 施工/验收问题:责令建设单位整改,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 后期占用:责令限期清理并恢复,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
- 管理失责: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要求履职并追责。

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份可直接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书面异议函”模板吗?你只需填写门牌号即可提交。
     
9#
发表于 2026-1-7 18:57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
不要和政府作对,不要脸起来可以没收你全球资产
     
10#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19: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振兴路这个地方的人行道确实是应该有的,晚上散步的人有很多是老年人,很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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