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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底白字”也有假!男子发布传播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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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蓝底白字”也有假!男子发布传播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被刑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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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 09: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警情通报”是公安机关权威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蓝底白字”代表着官方信息的公信力。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炮制恶性网络谣言,捏造耸人听闻的细节,误导公众认知,不仅消费了网民情绪,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甚至引发公众恐慌,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近日,网上接连出现3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黄某忠发布传播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案

经查,黄某忠(男、39岁)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该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忠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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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某、陈某发布虚假“警情通报”,传播“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谣言案

经查,白某某(男,29岁)、陈某某(男,18岁)2人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白某某、陈某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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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豪发布虚假“警情通报”,传播“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谣言案

经查,网民邵某豪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该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邵某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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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解读: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上造谣传谣除了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外,还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等。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法人的商誉,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行政、刑事处罚。

来源 |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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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 0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传播虚假警情通报可不行,这名男子被刑拘,也是给大家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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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 12: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释永信 说不定比这个假通报 更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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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 17: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也不知道真假!当新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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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 1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不得不说,现在真的不敢说能相信什么人说的是真的。如果一年前说少林寺有花和尚估计要约去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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