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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2800万!丹阳将新建一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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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总投资2800万!丹阳将新建一综合服务中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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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30 1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高新区花园村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花园村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已由丹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丹政备[2025]4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阳市云阳街道花园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丹阳市241省道与留花线交叉口东侧

2.1.2 建设规模:利用村内现有集体建设用地约7500平方米,新建五层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以及室外休憩活动广场、管网等附属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2800.00万元(其中设计费120.00万元,施工费268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7月2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9月2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8月18日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工程相关的物资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2.1设计内容包含: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及强弱电、装饰装修、消防、消防水池、室外附属设施(围墙、道路、管网、绿化、景观、水电、路灯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概预算编制等费用)。

2.2.2施工内容:高新区花园村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设备采购、室外附属设施、竣工验收、保修、防护设施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项目工作。

2.2.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及等级要求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具体详见3.6。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

(2)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3.2.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项目管理机构:

(1)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

(2)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1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 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2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3投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4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 近两年内(自2023年5月3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近一年内 (自2024年5月3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近三个月内 (自2025年2月3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或限制市场准入人员名单。

3.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10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5月30日00:00至2025年6月6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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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07:32 来自手机 来自: 中国
又有油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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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30 17: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又能富一部分人了
     
4#
发表于 2025-5-30 13: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哇,挺好啊,这综合服务中心建起来肯定方便不少人!快说说详情呢。
     
5#
发表于 2025-5-30 13: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6#
发表于 2025-5-30 14: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那里还建综合体哒
     
7#
发表于 2025-5-30 14: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8#
发表于 2025-5-30 14: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9#
发表于 2025-5-30 14: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0#
发表于 2025-5-30 14: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1#
发表于 2025-5-30 14: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为人民服务中心,懂吧
     
12#
发表于 2025-5-30 15: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大队部五层楼
     
13#
发表于 2025-5-30 16: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4#
发表于 2025-6-2 06: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计费占到10%
     
15#
发表于 2025-6-2 08: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设计费266一平方,不知道真设计的人能不能拿到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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