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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丹阳公积金余额可还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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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新政!丹阳公积金余额可还商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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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2 10: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关注新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切实缓解职工还贷压力,

4月30日,

镇江市公积金中心推出

“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政策

将职工公积金账户月缴存额余额

灵活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5月6日,

成功办理线上、线下首笔业务。



据了解,我市有不少职工在购房贷款时选择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方式,然而,按原政策职工在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即使公积金账户有多余的资金也不能用于偿还商贷。


现在,办理“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后的职工,在使用公积金结清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剩余月缴存额可自动转入商贷还款账户,用于报销上月已还商贷本息,切实减轻了家庭还贷压力。


以线上、线下首笔签约职工为例,线下办理的李某家庭与线上办理的刘某家庭,经测算每年可分别减少商贷现金支出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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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如何办理公积金

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吧!


01

线下办理渠道

职工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市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1)商业贷款合同;

(2)房屋共有或贷款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

(3)提取人身份证;

(4)商贷银行借记卡(若夫妻共有自住住房商贷,需夫妻双方商贷银行借记卡)。




02
线上办理渠道

职工可通过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渠道自助完成签约。


其中,微信办理流程如下:登录“丹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办理”-“业务办理”,在业务办理区域,点击“我要还贷”,选择“商贷提取签约”办理。


注:职工办理商贷所在的商业银行需已实现与公积金中心商贷信息等数据的共享,签约完成后,将由系统自动划转资金,避免手动操作遗漏,确保还款及时准确。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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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丹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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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2 10: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丹阳公积金可还商贷啦!介绍了新政、减负情况及线上线下办理方式。
     
3#
发表于 2025-5-22 16: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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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2 20: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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