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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五一、端午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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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2026年五一、端午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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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0 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前言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端午节也将在6月来临。假期天气高温高湿,食物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时期,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的假期,特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提示:

消费者假期饮食安全提示

谨防食品变质凉皮、凉面、河粉等潮湿米面制品以及泡发的木耳、银耳等要低温存放,并于当日加工食用,以降低米酵菌酸毒素中毒风险。隔餐食物、打包食物等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防范摊点消费。逛景点、庙会、市集时优先选择有备案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有“防蝇、防虫、防尘”设施的摊贩。不购买包装上无食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

谨慎野外采摘。近期误食酷似野水芹的“毒芹”、误将“大花萱草”当作黄花菜食用中毒案例时有发生,提醒市民户外出游切记不随意采食野生菌、野菜,户外露营不用未经处理的河水加工食物,避免因环境污染引起食源性或水源性腹泻等。

餐饮经营单位风险预警提示

警惕食用河豚(鲀)鱼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规渠道采购河豚鱼,并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禁止养殖宰杀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

警惕亚硝酸盐中毒。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食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散装“食盐” 或“味精”,严防误买、误用亚硝酸盐而引发食物中毒。

警惕细菌性食物中毒。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等工作。食品加工制作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提示

提前报备。举办者要按照《镇江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提前向村(社区)报告聚餐的时间、地点、规模,注意查看承办流动厨师备案信息及健康合格证明。

严格采购。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不采购过期变质、“三无”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并索要购货凭证。使用甲醇等醇基液体作燃料的,要严格管理,进行包装警示,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以防误食。

做好留样。聚餐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应当参照餐饮服务相关卫生规范进行留样(每餐次易腐食品成品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h)。

消费者假期用餐后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尽快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告知医生进食史,以便对症治疗,同时注意留存可疑食物样本。

如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可及时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热线。

来源:丹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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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0 12: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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