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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后,男子把碗碟当“暗器”致路人当场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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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件] 一顿饭后,男子把碗碟当“暗器”致路人当场流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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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6-1-23 13: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生活中难免遇到烦心事

有人选择理性调节

有的人却用最极端的方式

把情绪变成了伤害

万万不可

据江西法院消息

近日

于都县法院审理了一起

高空抛物案件

当事人本以为“扔点东西发泄下”

不算大事

没想到不仅造成他人受伤

还得为这份鲁莽付出代价

案情回顾

事发当天

罗某在家中吃完晚饭后

因心情烦躁

先是将吃饭用过的碗

从客厅窗户扔到楼下

示意图。图源:江西法院

几分钟后

他又将装菜的碟子

从同一位置扔下

碟子落地后碎裂

碎片弹起

击中了正在楼下人行道

行走的被害人小赵(化名)的右小腿

造成其腿部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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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片由AI生成

因罗某所扔物品的下方为人行通道

事发时段

有大量行人在此通行、聚集

案发后,他被传唤至公安局

拘役五个月

经法院审理

被告人罗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

致人受伤,情节严重

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结合其犯罪性质、社会危害

认罪悔罪态度

及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拘役五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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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并非个例

往往诱因多样

或酒后冲动、或家庭争执

但无论动机如何

这种行为都是对他人安全的漠视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男子将宠物及其用品扔下致行人受伤

重庆一男子林某与妻子争吵时情绪失控,将家中的雪纳瑞犬、铁质狗笼及狗粮从阳台抛下,致楼下行人受伤。

林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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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消普法

高空抛物的行为

本身已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对于此行为

法律的红线早已明确

无论是否造成他人伤亡等严重后果

都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第291条之二)。该条文共有两款规定:

第1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2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阿消提示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养成文明生活习惯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日常生活中

我们该如何预防和防范高空坠物?

以下视频为你解惑



-END-

素材来源: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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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6-1-23 13: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严谨高空抛物
     
3#
发表于 2026-1-23 13: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过分啊
     
4#
发表于 2026-1-23 15: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高空抛物确实太危险了!
     
5#
发表于 2026-1-23 17: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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