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建议国家立即取消劳务派遣
查看: 354|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写真] 建议国家立即取消劳务派遣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26-3-13 0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现在中国企业最大剥削方式:劳务派遗。
假派遣,真用工!!!
建议国家立即取消!因为这种用工方式已违背当初建立《劳务派遣用工条例》的初心,
被企业利用,成为降本增效,规避责任的手段……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4#
发表于 2026-3-13 12: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职工子女身份没用好
     
3#
发表于 2026-3-13 11: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甘肃省兰州市
知足吧,现在还有劳务派遣,后面全面引入Ai,连劳务派遣都不需要了
     
2#
发表于 2026-3-13 10: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2003年是不是农电公司组织过一次招考,很多村电工进了农电正式工!
估计当时他没进的了,一直以临时工身份工作的!
     
1#
发表于 2026-3-13 10: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6-3-13 13:10 , Processed in 0.114068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