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5年年度“四上”单位入库申报现已全面启动。请广大在镇经营单位主动配合基层统计人员工作,按照各级统计机构时间要求,如实申报相关统计资料,为镇江经济发展贡献你我的一份力量!
“四上”单位是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的统称,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
根据统计工作制度,已达到“四上”标准的单位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供入库申报相关资料,经各级统计机构审核认定后,纳入常规统计范围,定期报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 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
● 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
●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
●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
● 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
● 服务业
2025年起,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视同法人单位在经营地申报入库。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纳入申报表》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 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新开业(投产)单位成立时间超过三年(含当前申报年份),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含各年份当年累计营业收入情况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可证实企业开业投产时间的相关材料,同时附加企业关于开业投产时间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
● 加盖单位公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 加盖单位公章和核查人员单位公章的《规模以上工业新入库企业负面清单管理一览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分月产值、收入数据历史台账(至少一年)
● 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并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投产时间和备案审批文件上的计划开工时间符合逻辑关系;若厂房是租赁的,还需上传租赁合同
● 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近1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报告期内正在施工的合同(合同内容须包含工程名称、甲方、乙方、施工地点、合同金额、开工时间、工期或预计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及签章等必要要素)
●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 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 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就本单位从事活动的行业归属(属于批发或是零售业)提供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 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 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 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 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京口区统计局 80856891润州区统计局 88971018
丹徒区统计局 88977264
经开区统计局 80827500
高新区科发局 88171031
丹阳市统计局 86521848
扬中市统计局 88126227
句容市统计局 87272871
来源:镇江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