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范围(每户):一、房屋主体
1.自然灾害(台风、风雹、雷击、地震、雪、洪涝、低温冷冻、山体崩塌、坍江、滑坡、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风暴潮等):8 万元
2.火灾、爆炸:5 万元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8 万元
二、家庭自有财产
1.火灾、爆炸
室内装潢:3 万元
室内自有财产:1.5 万元
2.自然灾害 /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室内装潢:2 万元
室内自有财产:1.5 万元
3.室内管道突然破裂(装潢 + 财产):3000 元
4.房屋无法居住的搬迁费用:1500 元
5.抢救/施救致周边居民财产损失:1.5万元/户
三、人身伤害(每户)
1.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害
死亡 / 伤残:15 万元
医疗费用:50 万元
住院补贴:150 元 / 人 / 天,最长 60 天
2.事故灾难(溺水、住房火灾 / 爆炸、煤气中毒、触电、飞行物坠落)
死亡 / 伤残:65 周岁及以下5万元;65 周岁以上2万元
医疗费用:5 万元
住院补贴:100 元 / 人 / 天,最长 60 天
3.社会安全事件(拥挤、公共设施不完善):保额同第 2 点
4.抢救 / 施救致周边居民财产损失:1.5 万元 / 户
备注:
1.人身意外伤害不含自杀、本人犯罪行为导致的伤害;
2.保障内的保险保额为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