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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你我携手同行!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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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件] 保护野生动物,你我携手同行!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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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全市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及市民朋友们: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坚决遏制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环境,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保护意识

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争当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者、倡导者。

二、摒弃陈规陋习,拒绝非法猎捕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不购买、不使用猎夹、猎套、电击装置等非法猎捕工具。发现非法猎捕行为或工具,请及时向林业、渔业、公安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保护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不惊扰、不破坏它们的正常繁衍生息。

三、树立健康观念,拒绝食用野味

摒弃“野味滋补”的错误观念,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坚决不购买、不消费、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等各类活动中,自觉抵制“野味”上桌。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野生动物名称为噱头进行宣传,不得采购、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守法合规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各类市场经营者(包括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物流快递企业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从事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收购、运输、出售、寄递、广告等经营活动。电商平台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及时下架、屏蔽相关违规商品信息。市场开办者要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

五、规范宣传行为,营造良好氛围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要传播保护野生动物的正能量,不发布、不传播涉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滥食的错误信息和不良内容。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共同携手,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镇江贡献力量!

如发现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林业、渔业或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镇江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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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5: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现在的野味都是达官贵人、山村野人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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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5: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团结一心,其利断金,携手共创,美丽丹阳
     
3#
发表于 2025-10-31 15: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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