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常州案例:法院判决书来了!物业8本账必须向业主公开!
查看: 26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常州案例:法院判决书来了!物业8本账必须向业主公开!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6-3-18 1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因为复制原帖图文,本网站有限制,排版会出现问题,所以大家看原帖吧;

       原帖链接:    http://www.hualongxiang.com/chazuo/16519741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楼主| 发表于 2026-3-18 12: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3#
 楼主| 发表于 2026-3-18 12: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原帖内容摘录:

        给全国业主的启示:你的权利,法律撑腰

       这份判决,为全国业主行使知情权划出了清晰的“权利清单”。它的核心指向“共有”与“收益”:凡是涉及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和核心合同,业主都有绝对的知情权。公共收益是业主的“集体财产”,物业只是代管方,必须账目清晰,接受监督。业主在维权时,应紧紧围绕这些法院支持的、与自身权益直接相关的核心信息,诉求明确,于法有据。
给物业行业的警示:透明化是唯一出路
       过去那种“账目不清、能瞒则瞒”的做法,在法律面前已经行不通了。对于上述信息,公示不是情分,而是法律规定的本分。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必须晒透。只有主动公开关键信息,接受业主监督,才能建立信任,从根本上减少纠纷,实现小区和谐与物业公司的长远发展。

        新城南都十位业主的胜诉,不仅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更是用一纸判决,为全国业主争取知情权树立了一个标杆。
        它宣告了一个简单而有力的道理:小区是业主的家园,公共收益是大家的财产。物业服务的每一份合同、每一笔收支,都应当在阳光下运行。
       权利不会自动实现,它需要每一位业主的觉醒和行动。这份判决书,就是最好的行动指南。
     
4#
 楼主| 发表于 2026-3-18 13: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6-3-18 17:42 , Processed in 0.09059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