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不足20天!参保缴费敬请抓紧!
查看: 1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不足20天!参保缴费敬请抓紧!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2-13 08: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各位居民朋友们

参加医保要趁早

待遇保障少不了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期将于
 2025年12月31日截止 
尚未参保缴费的请抓紧办理!




085104p70rwyqrrzan8rwj.gif

   特别提醒: 

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

会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正常享受2026年度全年医保待遇。

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期满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便可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


一、参保对象

1.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1.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95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450元、2025年下半年长护险费用15元、2026年长护险费用3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充医保)+长护险,缴费标准如下:

085104nh11ez11a62q397p.png

3.符合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参保方式

续保人员2025年度已参保缴费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缴费。

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需要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新生儿为外地户籍时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地的户口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我市为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人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具体参保方式如下:

1.线下办理渠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至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社区(村)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保”中的“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缴费方式

正常续保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税务线上缴费渠道:登陆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可线上直接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注意选择社保经办机构“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医保线上缴费渠道:登陆微信搜索“丹阳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进入“掌上医保”,再点击“医保缴纳”可线上直接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注意有多地参保信息人员缴费操作时,需正确选择参保地丹阳和缴费所属期2026)。

3.银行APP缴费方式:下载社保卡发卡银行APP,通过手机银行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4.银行柜面缴费方式: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农商银行或建行各网点柜面直接缴费。

5.社保卡批量扣款缴费方式: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且账户内在202512月25日有足够存款余额的签约缴费人,税务部门将定期扣缴;

6.“家庭共济”缴费:通过江苏医保云APP首页“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行家庭成员共济绑定,绑定成功后通过家庭共济账户缴费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望广大居民周知并相互转告

详情请咨询:12366(税务)12393(医保)

085104my05s5sphhkpc4c5.jpeg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085104ej4bj7aa88ypqija.jpeg

微信缴费二维码


085104leetvr4mz4moeddd.jpeg

支付宝缴费二维码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请大家向家人及亲朋好友广而告之,

及时参加医保!

085104opd8nrfbx7vhzfnt.gif

来源: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12-13 10:36 , Processed in 0.119014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