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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热线热点问题合集——提取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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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公积金热线热点问题合集——提取篇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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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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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最近我父母的老房子在申请加装电梯,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我公积金账户的钱能不能提取出来帮他们支付相关费用?

答:按照现行政策是可以的。在本市范围内,职工本人或者父母拥有的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金额为该部电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登记当月(含当月)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同套自住住房以加装电梯情形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取。

咨询热线
0511-12329

来源:丹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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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0: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这样的事情,人家老早就这样做了
     
3#
发表于 2025-11-19 10: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4#
发表于 2025-11-19 11: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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