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12月1日起,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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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4 09:50

正文摘要: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清单》聚焦交通运输执法重点领域、高频处罚及不罚事项以及实践中当事人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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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js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5-11-6 10:58
iqris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5-11-6 08:32
个体户过错人员不予处罚, 那咱公职人员是不是也要加一些不予处罚的?
香满楼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发表于 2025-11-5 22:10
这样一来,运管少了一大笔。
快乐一代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发表于 2025-1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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