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中、高考期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宁静舒适绿色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环境管理,加强对考点周边噪声源监控整治,合理引导错时施工,保障考点环境安静。要早做安排、精心部署、制定措施、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突出执法重点,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管理,营造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二、严格控制污染,实施隐患排查
1.2026年6月1日至6月19日期间,一切影响考生生活与学习的环境噪声排放单位,必须对噪声源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杜绝环境噪声污染。
2.凡在考点附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于6月7日至6月9日昼间、6月17日至6月19日昼间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市区内居民敏感集中区域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自6月1日至6月18日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作业。
3.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禁止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直播、体育健身、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4.各地要加大对考点附近全方位的环境隐患排查,特别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范废气事故性排放;坚决杜绝市区内尤其是考点附近大气恶臭、异味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应急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考试期间考点附近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夜间值班巡查,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置,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影响考生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严格工作落实,履行监管责任
各地负责考点环境监管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考场环境安全保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强化考试期间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