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一户多残与依老养残的政策
查看: 447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户多残与依老养残的政策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1-15 1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尊敬丹阳市民政局领导,丹阳市残联领导,您们好。我是一名持证残疾人,我的孩子也是一个持证残疾人,且证件都在有效期内。目前我们两人在工厂上班,因残疾身体原因,工资不高。我家属已退休,我父母农村人,已经80岁高龄,全家人均收入低于低保2倍。请问领导,我的情况是办理一户多残还是办理依老养残?请领导答复@丹阳市民政局@丹阳市残联 谢谢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5-11-20 10: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网友您好: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工作人员将根据丹阳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丹政规发〔2024〕2号)文件规定,对您家庭人均收入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如符合残疾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政策要求,镇(街道)将及时将您纳入一户多残、以老养残保障范围。联系电话:86926681。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6-1-21 05:47 , Processed in 0.129770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