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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天地脏乱差,长期占用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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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天地脏乱差,长期占用公共区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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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8 0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致丹阳市相关主管部门(住建局、城管局、属地街道办):
我们是丹阳市汇金天地小区的业主,向贵部门反映困扰我们多时、且日益严重的小区一号楼三楼公共露台被侵占及引发的系列安全问题。在丹阳市人大“一号议案”推动“执法进小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背景下,我们小区这一公共区域的乱象却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成为典型的治理盲区,恳请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并协调处置。
一、 问题现状:公共露台沦为私人“领地”,隐患丛生。
该三楼公共露台本属公共区域,但现被部分三楼业主长期非法侵占,并进行了大规模违规改造与堆放,具体表现为:
1. 非法圈占与改造: 部分业主将公共露台视为私有空间,擅自搭建花架、围栏,铺设大量石材,开垦“私家菜园”,俨然将其打造成封闭的“私人庭院”和“石材展馆”,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
2.:严重安全隐患
结构安全威胁: 大量堆放石材、花盆等重物,远超露台设计荷载,对楼体承重结构造成巨大压力,长期以往恐导致不可逆的结构性损伤甚至安全事故。高空坠物风险: 固定的屏风、盆栽、杂物等在风雨天气极易被吹落,成为悬在楼下业主和行人头顶的“不定时炸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3. 环境卫生恶化:
杂物堆成为蚊虫鼠蚁的孳生地,严重影响小区环境卫生, “菜园”施肥产生难闻异味,污染空气。 随意晾晒衣物、堆放破烂,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破坏小区整体环境品质。
二、 法规依据明确,治理却陷入“三不管”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不得侵占、损坏承重结构;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三楼露台的性质清晰属于小区公共部位。

然而,面对如此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我们寻求解决的历程却异常艰难:

1. 物业不作为, 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未能履行管理职责,对违规行为采取放任态度,仅以“沟通协调”敷衍塞责,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或上报,导致问题持续恶化。
2. 部门间推诿扯皮:在向多个职能部门反映过程中,遭遇典型的“踢皮球”现象: 被告知违章搭建、占用公共区域应找城管部门; 涉及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应找应急管理, 环境卫生问题应找街道办; 邻里纠纷建议找社区调解; 物业不作为则指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管办/物业科)。 一个本应明确归属管理的公共露台问题,因涉及多个管理维度,竟成为各部门推卸责任的“真空地带”,业主奔波无门。
三、 强烈诉求与殷切期盼
当前,丹阳市“执法进小区”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快速解决类似问题的案例就在眼前。我们汇金天地的业主热切期盼能同等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的阳光普照!
为此,我们业主恳请贵部门:
1. 明确责任主体,牵头处置: 请相关主管部门(尤其是住建部门,或由市“执法进小区”指定牵头单位)明确界定该公共露台问题的管理责任归属,终结“踢皮球”乱象。我们急需一个能真正负起责任的“主事者”。
2. 立即开展联合实地调查:恳请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城管、街道办、物管办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实地勘查,全面评估侵占现状、搭建情况、安全隐患、高空坠物风险、环境卫生问题等。
3. 依法依规,彻底整治:
对搭建的花架、围栏等构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责令相关业主立即清除堆放的各类石材、杂物、盆栽、“菜地”及私人物品。
彻底恢复公共露台原状。对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立即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确保居民人身安全。消除卫生死角,整治环境卫生。
要求整改过程公开透明,有始有终,避免“一纸通知了事”。
4.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督促并指导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对侵占公共区域、违规搭建、堆放杂物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明确物业在“执法进小区”工作中的配合责任,建立与执法部门的快速响应联动机制。 建议在小区内公示公共区域管理责任主体及举报途径,畅通业主监督渠道。
头顶的安全、居住的环境是民生大事!汇金天地小区数业主生活在安全隐患的阴影和脏乱差的环境中,焦虑难安。恳请各位领导体察民情,急民所急,将“执法进小区”的春风真正吹到汇金天地,迅速行动,终结这场危险的“圈地闹剧”和“踢皮球”游戏,还我们一个安全、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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