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
“镇江住房公积金”发布消息
我市住房公积金
已于6月30日完成年度结息
共为全市67.62万名
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利息3.58亿元
全部利息已准确无误
足额计入职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可用于购房、还贷
或租房等场景
本次计息时间段为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结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
缴存职工可通过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苏服办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公积金柜面等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结算一次。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结息日,公积金中心将自动为缴存职工结算年度利息,本年度计息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结息利率按照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年度为1.5%,高于商业银行一年期零存整取利率。
结息完成后,结计的利息会自动转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即可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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