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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漏洞凸显:违建引发矛盾,业主维权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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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城市管理漏洞凸显:违建引发矛盾,业主维权无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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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 1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在城市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中,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理应是城市治理的核心指引。然而,现实里城市管理执法的难题与社会矛盾相互缠绕,不仅揭示出治理体系的缺陷,更将权益受损的业主置于孤立无援的艰难处境。

以汇金天地 1 号楼雨棚搭建事件为例,城管执法大队虽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依法拆除违规雨棚,但违建业主却钻执法程序的空子。他们研究条例细则,采用 “打时间差”“模糊责任界定” 等手段,把搭建行为分割成 “擦边球” 式的分步操作,有意避开执法监管。当受害业主再次投诉,执法人员竟以雨棚不落地 “不在执法范围之内” 为由拒绝介入,完全违背 “人民城市为人民” 的服务宗旨。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并非无力履职,而是在现实困境中逐渐陷入被动。面对私搭乱建者对执法规则的精准拆解,传统执法模式的短板尽显:执法资源分散,监管存在盲区,违建者总能趁巡查间隙突击搭建;执法程序冗长,整改措施滞后于违建速度;更严重的是,部分执法人员机械套用条文,把服务群众变成规避责任,仅以 “不属于管辖范围” 简单推诿,致使受害业主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对于权益受损的业主,雨棚带来的不只是视觉遮挡、垃圾堆积和安全等生活困扰,维权时遭遇的制度性冷漠更让他们心寒。他们曾善意与邻居协商,却被无视;向执法部门求助,得到的只是程式化拒绝。本不想对簿公堂的他们,最终因执法推诿和违建反复,无奈走上司法途径。这种 “不得不打官司” 的无奈,不仅破坏邻里关系,更暴露出城市治理 “为民服务” 理念的缺失。

“人民城市人民建” 的关键在于共建共治共享,可当执法部门把服务群众异化为机械履职,制度漏洞成为违建者的避风港,“人民城市为人民” 便成空谈。我们必须反思:怎样细化执法条例堵塞制度漏洞?如何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防止程序正义消解实质正义?怎样构建多部门协同的快速响应机制,让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回应?

要破解这一困局,需从完善法律体系、优化执法流程、重塑服务理念三方面着力。只有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制度既有刚性又具人性,才能实现城市治理的良性循环,让 “人民城市” 的美好愿景变为现实。



来源: 城市管理漏洞凸显:违建引发矛盾,业主维权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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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 16: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这事儿挺闹心,执法得补漏,增强服务意识,多部门协作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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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 16: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眼红是种病,得治,我们遇到这种事情只是会羡慕人家有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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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 09: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楼主好文笔,作为一局外人,看待这个帖子忍不住说两句,首先法理上讲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都应遵守城乡规划法,该雨棚的建设明显属于改变房屋设计立面,应当需要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若不办则属于违法建设。但是违法建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搭建阳光房、将一楼公共绿地改为私人院子、建私人围墙、户外电梯等等都属于违规范畴,不光是审批者、监督者还是管理者等等部门都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最后被消费者巧秒地利用人情等方式进行化解,造成了少数人得益,大多数人无视,最后逐渐变成一种默认乃至一种通俗郊防做法,比如我们某小区的别墅违建,搞到最后不违建的装修都不好意思说出口,最后的解释就是法不责众,顽疾越来越严重。该雨棚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确实需要装,一来可以防止有高空坠落物品的隐患,又可以防止雨水的直接入室,换成绝大部分的业主应该都会装,但站在楼上邻居的角度考虑可能会觉得有视觉遮挡、滴水噪音以及安全等生活困扰,在这种事实面前楼主想要根本性解决,要么就是坚决运用法律手段对簿公堂,要么就是调整好心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犯不着为这点眼皮下的小事让自己及至整个家庭都心情忧郁,实在受不了就想办法换房吧。
     
4#
发表于 2025-7-2 08: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你要把拆除雨棚的依据拿出来拍在城管的面前。
     
6#
发表于 2025-7-2 1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li0238 发表于 2025-7-2 08:20
你要把拆除雨棚的依据拿出来拍在城管的面前。

现在是不是有法律只要不落地就拆不了
     
7#
发表于 2025-7-2 15: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明显严重侵权
     
8#
发表于 2025-7-2 15: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很多业主只顾自己,不顾及其他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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