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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法院关于审判员张勇的违规办案的信访何时可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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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法院关于审判员张勇的违规办案的信访何时可以回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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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 1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本公司对张勇审判员违规办案坑害中小企业的事实已经多次举报和信访,几乎所有信访和举报材料都最终又回到了丹阳法院民一庭,最后一次在市政府信访局你们和我谈过,说过会有处理,但是已经6个月,未有任何法院的人联系过我们。期间我们联系过丹阳法院纪检组86570110,纪检组说的他们不管自己家的法官是不是真的?他们还需要了解张勇的一些事实,请问还需要多久还可以了解清楚?此问题在镇江检察院已经反应过,检察院让我去纪检组指着你们纪检组的鼻子问你们的工作职责是什么,一点政治都不讲。案件主要问题现在做个大概的说明,第一张勇故意泄露公司流水机密,查询公司流水是需要已经认定合伙的前提条件,而张勇第一次就认定不是合伙,自己强硬需要调取公司流水,而且是让原告拿回去研究去了。而且是超出原告要求的流水时间段。第二是张勇案件认定的事实是原告都没有叙述过的事实,这个是不是太荒唐了?第三关于原告盗窃被告的钱的事情,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未可以及时提起刑事诉讼,而是先提起不当得利诉讼,由于事实实在过于清晰,张勇为了原告不得到追究直接选择了到时间就不开庭也不给下次开庭日期的处理方式,实在是厉害,也就是说你诉讼了立案了也叫了诉讼费但是法院就是到了开庭日期不审理,你告也白告。第四关于原告的前后叙述有40几条前后叙述不一致且被告拿出实际的证据也做了虚假陈述的前后叙述不一致的表格当证据提交了,张勇直接无视,导致原告审理中可以随意胡说八道,今天东明天西,张勇直接嘻嘻嘻,毫无审理的严肃性,且原告未有任何处罚。导致直接后果是江苏司法厅因为此案件虚假陈述想处罚原告律师但是因为张勇未做任何处理最后江苏司法厅也无法处理。第五是由于原告窃取了被告的专利,本案在南京也已经审理了解,最终认定是原告就是个临时劳务人员,不具备任何分红资格,但是张勇这边就是他不但具备分红资格,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还需要给他劳务费,同样的案件同样是事实,丹阳法院的认定和南京中院的认定一个在地,一个在云端,差异何止是大,简直是天差地别。由于原告在起诉前已经告知原告,他会在法院找好人再弄死被告,请问原告是找了谁?才可以让法官这样去做?一个毫无证据的起诉,本人已经咨询过隔壁几个地级市的法官和律师,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案子连立案都难,但是在丹阳还可以胜诉,靠的是法官的一句自由裁量权,法官判决直接把案由从合伙纠纷(无任何证据)改为劳务纠纷(也未提供任何证据),然后直接自由裁量了8万块给原告花花。关键是一个无证据的案件审理了11个月,且多达5次开庭原告在法官明确的提示下都未改变诉求的情况下还可以自由改案由,张勇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真的大的,应该权利大的原因就是丹阳法院纪检组明确的告知信访人我们哪里会真的管自己的法官的啊?你自己不好好想想?
案件是2023苏1181民初6738号,和2023苏1181民初10540。关于原告不当得利的案件是法院可以查到,由于最后原告是被派出所抓走后主动把盗刷的钱退出来的,所以被告是做的撤诉处理,关于刑事问题被告会持续申请检察院监督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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