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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省事高空抛物?丹阳一男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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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图省事高空抛物?丹阳一男子被刑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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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5-5-9 1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近日,市局和平桥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

称辖区某商住楼有人高空抛

经工作,民警找到了从7楼抛物的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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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李某自称因图省事

不想下楼扔垃圾

故从7楼窗户直接把杂物扔下楼

因考虑其首次抛掷的物品

为衣物、书本等杂物
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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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过几天

李某又两次从家里往外抛物

抛掷的物品升级为

玻璃杯、奶粉罐、自行车轮胎

竟然还有木板、木棍等废旧家具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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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其行为已形成持续危害

给周边居住群众造成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以涉嫌高空抛物罪

对李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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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

▸ 高空抛物罪最高可处一年有期徒刑

▸ 即便未造成损害,情节严重即可入刑

▸ 若致人伤亡,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相较高空抛物罪更重的罪名,将被处以更严厉的刑罚


头顶安全不容侥幸

共建平安社区

需要每位公民守牢法律底线!



-END-


来源:丹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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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发表于 2025-5-9 10: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这该拉去做下精神鉴定,指定脑子有问题
     
3#
发表于 2025-5-9 1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高空抛物太危险,李某屡犯被刑拘,大家得守法律底线保安全!
     
4#
发表于 2025-5-9 1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高空抛物太危险,李某屡犯被拘,大家得守法律底线保安全!
     
5#
发表于 2025-5-9 10: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高空抛物属于杀人犯罪,应该要判刑才对
     
6#
发表于 2025-5-9 12: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直接判死刑
     
7#
发表于 2025-5-9 13: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抓得好!
     
8#
发表于 2025-5-9 13: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抓 得好,活绝得了
     
9#
发表于 2025-5-9 13: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0#
发表于 2025-5-9 14: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抓 得好
     
11#
发表于 2025-5-9 14: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高空抛物就是犯罪啊!要当心会出人命的
     
12#
发表于 2025-5-9 16: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3#
发表于 2025-5-9 1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肯定脑子瓦特了!
     
14#
发表于 2025-5-9 23: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属实活该了
     
15#
发表于 2025-5-10 07: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高空抛物入刑,其实第一次就应该给予这个人严处,只是口头教育,助长了他继续实施高空抛物。
     
16#
发表于 2025-5-10 08: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希望警察严厉处罚
     
17#
发表于 2025-5-10 0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肯定是故意的,产生严重后果就晚了
     
18#
发表于 2025-5-10 09: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九曲河边 发表于 2025-05-10 07:59
高空抛物入刑,其实第一次就应该给予这个人严处,只是口头教育,助长了他继续实施高空抛物。

说的对!不知警察当时怎样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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