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三庙会(3月31日)是陵口传统庙会,今年的庙会将于3月29日—4月2日举行,为维护陵口庙会期间的治安秩序,确保庙会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陵口三月初三庙会会场设在陵口农贸市场门前(陵口逢“小集”路段),严禁在其他路段新增或私设经营摊点,严禁占用其他道路、广场等公共空地从事经营活动。
二、所有进入庙会的经营户,自觉服从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必须按庙会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摆摊设点,一律到指挥部统一指定的地点经营,不得任意变换经营位置,不得私搭乱建。
三、维护市场秩序,坚持依法经营。庙会期间各类活动必须做到文明、进步、健康。禁止娱乐团体及大型游戏,马戏团、赌博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进入,经营户不出售违禁物品;食品经营户不得制售腐烂变质、损害人民健康的食品。广大居民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
四、要做好安全经营工作。所有进入庙会的经营户,要保证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摆放展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会场;严禁堵塞、挪用、圈占消防设施、器材;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罐和没有灯罩的碘钨灯等电热器具及大功率灯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花线。
五、加强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结伙打架、侮辱游客、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和经营户要提高警惕,严防偷盗、诈骗,要妥善保管好现金、手机、手袋、重要证件和其他贵重物品。
六、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庙会期间,请过往车辆绕道行驶,各种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会区,允许进入会区的车辆要在指定地点停放。停车场由指挥部统一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设停车场,违者将依法取缔。
七、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由各执法执纪部门给予罚款、勒令停业等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陵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