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教育局 求助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学思堂购课退费问题(教育局已回应)
查看: 466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教育局 求助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学思堂购课退费问题(教育局已回应)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2-13 2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5-2-27 15:21 编辑

考虑省丹中对面学思堂培训机构离家比较近也有需求,在考虑他规模比较大,相对应该比较正规,而且告知充值购课是可以退的情况下,我们充值购课了万元,后续因为特殊情况,去的不多了,我们多次沟通,找机构寻求退费处理,一直拖延,推拖,迟迟不给相关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式让我们怀疑,因为这个培训机构还是深受学生和家人的好评的,对于简单的退费处理,让我们不得不求助@教育局 有关部门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5-2-20 11: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网友您好!教育局已与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联系处理。该机构负责人表示将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可以直接去机构办理退款。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5-18 04:03 , Processed in 0.081402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