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9月1日起,强制执行!镇江骑电瓶车的注意
查看: 361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9月1日起,强制执行!镇江骑电瓶车的注意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14 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月13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有哪些新增标准?一起来看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再修订

新增这些标准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新标准设置8个月生产过渡期

9月1日后须符合要求


据了解,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来源:镇江发布、央视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5-1-14 19: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总算取消无用的脚踏装置了。
     
2#
发表于 2025-1-14 16: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换购新标准怎么没有补贴啦
     
3#
发表于 2025-1-14 19: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标准更新的有点快
     
5#
发表于 2025-1-15 10: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电动自行车要有通信功能?
     
6#
发表于 2025-1-15 12: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在家看看 发表于 2025-01-14 19:44
总算取消无用的脚踏装置了。

那规则真奇葩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4-22 14:26 , Processed in 0.101378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