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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医保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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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医保局已回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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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2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嘉兴市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12-20 16:22 编辑

是真是假?这种待遇丹阳亨受不到吗?医保局能解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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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4-12-20 11: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网友,你好!国家、省《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镇江市级医保统筹政策对减免对象明确为“具有市区户籍”,目前我市暂无减免政策。详情可咨询参保筹资科0511-865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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