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接手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了解。原来,三年前的一个晚上,李某开车参加朋友聚会,饮酒过量。回家时虽请了代驾,但车停到小区后他也在车内睡着了。值班的小区保安见车辆停放不规范影响通行,便敲车窗通知李某将车停至地下车库或规定停车位,当时保安并不知晓李某已饮酒。李某却自行驾车开出小区后,偏巧遇上交警查酒驾,李某被当场抓获,最终因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也因此丢掉了工作。
李某的妻子由于对当天事项具体细节不知情,一味认为是小区保安的责任导致李某将车辆开出小区并被抓,为此常常去物业公司吵闹纠缠,并且拒绝交纳物业费。而小区的保安面对这样的局面,无奈选择辞职。
调解员在了解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首先,调解员向李某及其妻子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李某醉驾被判刑是其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与保安的正常履职行为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也向他们说明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不能因为个人的误解和情绪而拒绝履行。
对于物业公司,调解员也进行了沟通,建议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保安业务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沟通技巧,避免类似的误会再次发生。
经过调解员多次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劝解,李某及其妻子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同意交纳所欠的三年物业费8300 元。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