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开始施行!最高罚100万元!
查看: 12074|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开始施行!最高罚100万元!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11-2 17: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与你有关!
11月,这些新规开始施行:

镇江新规明确,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最高罚20万元;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最高罚100万元;

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

铁路旅客可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④江苏:对举报安全风险管理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
……
更多
170858ue5nvvakbkpa9vbe.jpeg

170858o8nkz7g88npsvgrf.jpeg

170858e1dcjdblt1u6dddb.jpeg

170858ib3jhqcusgmjzgjj.jpeg

170858dcmcmecwphhz7pma.jpeg

170858tsfjzjdfllslqyal.jpeg

170858akvb3enouuqcumky.jpeg

170859oeeevqoz4h5xsq3r.jpeg

170858wbr1b5kqb11cmmbm.jpeg


来源江苏新闻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4-11-2 21: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这才是重头!汉奸又起作用了
     
3#
发表于 2024-11-3 11: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太君大大的好
     
4#
发表于 2024-11-5 09: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遇到问题就是罚款!不罚款就不会解决问题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11-23 18:48 , Processed in 0.119132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