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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医保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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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医保局已回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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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5 2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10-18 17:01 编辑

想问一下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需要带什么,在哪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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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6: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网友,你好!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待产假结束后(平产158天、剖宫产173天)由单位凭产检自费发票、住院发票、出生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社保卡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对公账号(盖章)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报销。详情可咨询结算科0511-865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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