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女子持“逮捕令”,直接冲进派出所
查看: 1337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女子持“逮捕令”,直接冲进派出所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10-5 09: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他穿着警服,自称警

还发给我一张‘逮捕令’......”

094747hf95p5ns94c5x4f7.gif

9月27日18时许

王女士满头大汗地跑进

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

茌平分局胡屯派出所报警

经了解

王女士在家中接到一个电话

对方自称是某市公安局民警

说她涉嫌非法洗钱

并发过来一张通缉令

要求她提供银行卡账号

及密码查询资金流水

王女士当时就吓懵了

惊恐中按照对方的指示

操作手机下载了一款通讯软件

并把名下两张银行卡的账号

及密码提供给了对方

随后

王女士发现自己的手机银行

正被一个陌生手机号码登陆

她忽然想起

派出所曾宣传过此类诈骗的案例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立即跑来派出所寻求帮助

094746gquplo87hnqs2np9.jpeg

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

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

冒充“公检法”诈骗

第一时间进行紧急冻结、止付

经过不懈努力

成功止付2.6万元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94746vrcliozr4k8n7ot4.jpeg

警方提醒  

1.当接到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并提出以“资金清查”为由的转账、取现要求时,务必提高警惕,和家里人核实情况后再做决定,不可直接转账、取现。

2.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QQ、会议共享屏幕等形式进行网上办案。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名称、标记的各类“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检法机关不会进行所谓的“资金验证”,不会让你转账、取现,更不会上门拿取公民财产!


-END-

来源:人民网、丹阳公安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4-10-5 13: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幸好反应及时!真要多注意啊
     
3#
发表于 2024-10-5 14: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遇事不能慌,要冷静冷静再冷静
     
4#
发表于 2024-10-5 15: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5#
发表于 2024-10-6 07: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6#
发表于 2024-10-6 09: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反诈宣传力度这么大,还有大把人上当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11-13 06:33 , Processed in 0.112189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