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猫咖成为很多爱猫人常去的地方,体验与猫咪互动的快乐。可如果小猫咪抓伤人,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鲁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到某猫咖与小猫进行互动体验。鲁某在“撸猫”过程中,其右臂被小猫咬伤。猫咖的工作人员立即对鲁某伤口处进行了基本处理。随后,鲁某的父母带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狂犬疫苗。当晚,鲁某出现发热症状,后又到医院进行检查,被告知发烧为疫苗反应,回家观察即可。自此十余天内,鲁某反复高烧,其间多次去医院检查,亦未查出其他原发性疾病。为此,鲁某支付狂犬疫苗接种费及医疗费共计3893元。因与猫咖协商赔偿未果,鲁某将该猫咖诉至法院,要求该猫咖支付鲁某医疗费3893元、护理费4500元、交通费500元。
该猫咖认可鲁某陈述的事发经过,但称是由于鲁某两次触摸了猫咪的敏感部位即臀部及尾巴,猫咪才作出应激反应将鲁某咬伤,对于鲁某需要注射五针狂犬疫苗没有异议,但认为鲁某注射疫苗费用过高,对于医疗措施,该猫咖主张是鲁某过度医疗。
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本案已经查明的情况,鲁某在该猫咖与猫进行互动体验时被咬伤右臂,该猫咖作为事故发生时的动物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事发时鲁某的陪同家属未尽到保护义务,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在此情形下应减轻该猫咖责任。关于该猫咖主张其不应承担相应比例责任说法,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猫咖作为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针对顾客特别是未成年顾客,对其与猫互动体验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正确互动方式做出专业的提示、说明和指导,并就风险产生后的责任免除、保险购买及赔偿限额等问题进行明确告知。本案证据未显示该猫咖在事发前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应尽的提示告知义务,且其所述咬伤鲁某的猫因此前受伤较为敏感,在此情形下应适当减少其与顾客的互动接触。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相应上诉主张内容成立,法院据此不宜采信。关于鲁某主张的医疗费,结合其注射狂犬疫苗的时间及诊断内容,不能排除其后续治疗行为与注射狂犬疫苗的关联性,故根据鲁某的举证情况及责任比例,根据现有证据以及查明之事实,法院认定该猫咖对鲁某的损害结果承担9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