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丹阳市场监管局刚刚通报!4起!
查看: 161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丹阳市场监管局刚刚通报!4起!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9-13 16: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62534qbb4fa9ewgummtz4.gif

1

丹阳吕城**药房销售劣药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7日,我局对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在售的2盒海尔思抗宫炎片和2瓶**吲哚美辛肠溶片均已超过有效期

药品超过有效期,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劣药。

【经查】案涉药品货值金额37.6元,根据购销记录,该二款药品均未有销售,无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案涉过期药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

丹阳市**大药房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于2023年12月30日销售的阿胶糕一盒,自述受人委托代为熬制,自行使用了黄酒、芝麻、核桃和乙类非处方药品万通牌阿胶加工制作而成。后因委托人长时间未来取该阿胶糕,为防止长时间放置变坏,同时也为减少损失才予以销售。

162534tl93t3ae9691ee9b.png

法条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行政处罚】当事人销售添加了乙类非处方药品万通牌阿胶的阿胶糕,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3

丹阳市皇塘***大药房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药品案

【基本案情】2023年5月8日,当事人从**控股常州有限公司以397元/盒的价格采购案涉金舒喜牌人干扰素α2b阴道泡腾片20盒(规格50万IU/片,9片/盒),并以400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

【经查】案涉药品为处方药属生物制品,而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许可销售的生物制品“仅限微生态类乙类非处方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范围经营药品

162534la7xz721011nb88e.png

法条

162534k9prvlt9jzfxyfxl.jpeg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截至案发,当事人已销售案涉药品18盒,但未能出示该款药品的完整购销记录,合计货值金额8000元,获违法所得7200元。

【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案涉药品及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4

丹阳市***大药房有限公司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曾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我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后我局对当事人进行年度检查计划时发现,当事人存在再次未凭处方销售头孢克肟片的情况。

【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被市监局责令限期改正和警告后,仍未做出有效改正,其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丹阳市场监管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4-9-13 18: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希望市场监管局继续暗中观察,微服私访,一查到底,让丹阳更加美好。
     
3#
发表于 2024-9-13 19: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为了下一代,食品真的要好好查查。多查查菜市场。
     
4#
发表于 2024-9-13 21: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严查食品药品安全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11-14 12:36 , Processed in 0.113255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