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13时30分许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紫云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紫云地公司) 发生一起中毒事故 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 目前,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救治 紫云地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穆某芳,现有10余名临时雇工。企业7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11月利用鸿亿淡水鱼养殖场的部分标苗池(用于培育鱼苗)进行酸菜腌制。鸿亿淡水鱼养殖场(以下简称鸿亿养殖场),法定代表人为穆某波(穆某芳儿子),场内有2个标苗池厂房,每个厂房内有26个标苗池,标苗池直径8米、深4.5米。事发标苗池(以下称腌菜池)位于西侧厂房北侧。 2024年5月,灯塔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紫云地公司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占用淡水鱼养殖坑塘腌制酸菜,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在此期间紫云地公司停产,组织对腌制酸菜的标苗池逐个进行清理。
8月16日6时许,穆某芳安排朱某、任某、郭某辉、金某业、闵某林等5人清理腌菜池。朱某负责操作挖掘机捞取池内酸菜,其他人在池上用水泵抽取池内残液,清理地面杂物。
13时30分许,腌菜池已清理至距池底约0.2米。任某、郭某辉在池内清理残余酸菜,装袋后放至挖掘机铲斗内运走。在地面作业的金某业、闵某林发现任某、郭某辉晕倒,呼喊救援并下池施救,也晕倒在腌菜池内。
13时35分许,穆某芳到达事故现场,安排人拨打120、119等救援电话。朱某操作挖掘机尝试用铲斗救援未果后,下池救援后晕倒。赶来救援的鸿亿养殖场1名员工身系绳索沿梯子下池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即返回地面。鸿亿养殖场其他2名员工操作挖掘机救出闵某林。
14时24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迅速救出其他4名晕倒人员,受伤6人送至医院治疗。
8月17日9时,当地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对事发腌菜池搅动,使用泵吸式检测仪检测硫化氢浓度为16ppm(超标2倍多)。
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为:紫云地公司停产后,发生事故的腌菜池为最后清理,已放置两个多月,残存酸菜和腌制盐水经长期厌氧发酵,生成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在未进行通风、检测,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情况下,进入池内清理酸菜残渣,2人中毒晕倒后,后续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暴露出: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作业员工对有限空间作业中毒风险认知严重不足,制度规程、教育培训、预案演练等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气体检测、呼吸防护、机械通风等用品装备均未配备,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全程监护等作业要求均未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盲目施救。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lCeaTWgfrjs3yvU8rxNvQ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坠落、触电、坍塌等致命危害。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避免悲剧发生。作业审批气体检测和通风安全作业实时检测和通风不得擅离职守异常情况紧急撤离。事故不难防,重在有规章!
有限空间救援现场,不具备自助救援条件时,决不允许未经培训、未佩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强行施救。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丹阳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