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九曲河枢纽引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经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以丹经发行[2024]7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丹阳市九曲河枢纽管理处,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阳市九曲河枢纽; (2)项目规模:九曲河枢纽引河清淤330m,清淤土方量约11500m3;抛石护底385m,抛石总量约7900m3; (3)工程批复概算金额:264.49万元;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九曲河枢纽引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缺一无效;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5)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一个月(2024年0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8)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1)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中关于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基础证明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将招投标所需的相关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承诺函等其他材料以投标文件里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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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后:如有效投标数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价和4个最低价),依次类推。 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除因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 |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1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 | | | | | | | | |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 | 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须含水上抛石施工)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为2分。 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须含水上抛石施工)项目经理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为1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无效。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 | 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对拟派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参与现场答辩的拟派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酌情打分,最高得5分,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注:本项目为现场答辩,答辩题目在评标现场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并完成签到,逾期视为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4日。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请致电发证单位进行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投标人因免交投标保证金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责任。 七、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 上午09时30分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丹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 | | | | | | |
来源:镇江市水利工程行政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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