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丹阳骑电动车的注意!即日起,严查!
查看: 5163|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丹阳骑电动车的注意!即日起,严查!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5-24 1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你还能看到周围存在

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吗

为了整治此类情况

集中夜查,开始了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集中夜查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夜查行动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夜查重点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要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5月23日




来源:江苏消防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1
     
2#
发表于 2024-5-25 09: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有安全保障
     
3#
发表于 2024-5-25 10: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但是基础设施要跟上啊  小区里必须有充电桩 和和停车点啊
     
4#
发表于 2024-5-25 10: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光查有啥用?为什么不在小区推广公共充电站
     
5#
发表于 2024-5-25 14: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老小区都没有什么公用充电的地方
     
6#
发表于 2024-5-25 18: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主要要有集中充电的地方
     
7#
发表于 2024-5-25 20: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安全第一
     
8#
发表于 2024-5-26 16: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治标不治本,还是要装充电桩
     
9#
发表于 2024-5-26 16: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安全第一!!!
     
10#
发表于 2024-5-27 15: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老百姓太难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11-16 02:46 , Processed in 0.119797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