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劳动监察部门今年以来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丹阳市劳动监察大队日前接到举报,反映某企业涉嫌非法使用童工,遂于当日立案调查。通过调查,确认该单位招用了未满16周岁的男童王某。为此,大队对该单位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企业将王某送交到其监护人手里。
丹阳劳监部门今年以来通过招聘会设点咨询、上门普法、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重点向餐饮等服务行业宣传,面向餐饮服务业、KTV、酒吧等私营企业、个体户宣传《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加强重点区域排查,对大型商业广场、美食街、美食广场的餐饮店、娱乐场所等开展集中排查,一旦发现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及时进行询问调查,并进行重点盯防。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将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纳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排查,检查重点企业及个体户,并加大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力度。据悉,2020年全面复工以后,丹阳劳监部门已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2起,有效打击了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对用人单位禁止使用童工作了明确规定,并设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丹仁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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