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返回列表
12
发新帖
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应回应公众关切
楼主: 沐沐panda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应回应公众关切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19-10-31 08: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不判刑也行啊,要让监护人赔钱赔到倾家荡产   
     
22#
发表于 2019-10-31 10: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做了一件成年人的事情,仅仅管教就行吗?一般人真不能理解这孩子的内心世界。
     
23#
发表于 2019-10-31 1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这个孩子应该交给法官去养。
     
24#
发表于 2019-10-31 16: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保护未成年人是没错,关键是监护人要连坐,劳教三年期间,监护人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直到劳教结束,成年后,自己承担刑事责任,这种不痛不痒的,只会让犯罪分子肆无忌惮,成本太低了,父母纵容就要付出高昂代价。
     
25#
发表于 2019-10-31 18: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省昆明市
白岩松在节目里也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就是这些小畜生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
12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2-1 17:55 , Processed in 0.152496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江苏柯本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