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飞达附近发生一起车祸,摩托车车主倒地不起
楼主: 沐沐panda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飞达附近发生一起车祸,摩托车车主倒地不起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8-4-5 15: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通市
雅马哈R1这么贵的车都买了,怎么没买骑行护身设备啊!头盔都带了还是摔死了,哎一路走好!
     
122#
发表于 2018-4-5 15: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这人好像前两天下午在江边看见的那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唉……
     
123#
发表于 2018-4-5 16: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你爸爸我 发表于 2018-04-05 01:17
骑电瓶车这种人就应该死   不是老头就是老太婆  还最几把讨厌   我也是骑士  对于那些反对骑士的杂种  我想给你们说  虽然你们开车  但是我是祝你  早日下地府   你们连上天堂的机会都没有    死那个人小名叫窦窦  骑的雅马哈r1    是我的朋友    祝你一路走好   骑士精神永不抹去    骑士们  天下摩友一家亲  顶起来                    、              本田黑鸟  在这里谢谢大家                         、                                     ________致骑士

作死不要害人。
     
124#
发表于 2018-4-5 16: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有点嚣张了
     
125#
发表于 2018-4-5 1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正義 发表于 2018-04-04 18:33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电动车应该撞死才好,死的跑到机动车道上去,电动车害人不浅

你有本身开个电动车去飞达通江大道上走一下啊?不懂当地道路情况就别瞎**…
     
126#
发表于 2018-4-5 17: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正義 发表于 2018-04-04 18:33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电动车应该撞死才好,死的跑到机动车道上去,电动车害人不浅

到底是谁害谁了?!当地路况根本就没有解决非机动车行驶问题,道路新扩建,非机动车道窄到只能容纳一辆车行驶且到目前还不能正常投入使用,两侧非机动车道时常被机动车占道停车,你让那个电动车怎么行驶???不要把你的遭遇当成是所有人的伤害,当地老百姓才最具发言权
     
127#
发表于 2018-4-5 18: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感冒药 发表于 2018-04-04 19:32
丹阳有句俗话:B痛怪马桶(痛)。

你就知道瞎逼逼!你倒是有本事弄个电动车去飞达非机动车道上按交通规则行驶一下啊!!!
     
128#
发表于 2018-4-5 18: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你爸爸我 发表于 2018-04-05 01:17
骑电瓶车这种人就应该死   不是老头就是老太婆  还最几把讨厌   我也是骑士  对于那些反对骑士的杂种  我想给你们说  虽然你们开车  但是我是祝你  早日下地府   你们连上天堂的机会都没有    死那个人小名叫窦窦  骑的雅马哈r1    是我的朋友    祝你一路走好   骑士精神永不抹去    骑士们  天下摩友一家亲  顶起来                    、              本田黑鸟  在这里谢谢大家                         、                                     ________致骑士

该死的总是要死的!你这种货色或许都活不到老头老太太的那种年龄,懂吧?!短命鬼
     
129#
发表于 2018-4-5 18: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164D1 发表于 2018-04-05 07:35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

那条路上的非机动车道还没有可以投入使用的,非机动车道窄也就算了,两边还经常被各式机动车占道停车了!我一般都避开走那条路,可接送孩子上下学必须走到那里的。附近开电动车的无不胆战心惊,在那条路上开车如履薄冰,能慢的都尽量慢一点。能不从那条路走就避免上那条路
     
130#
发表于 2018-4-5 18: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路人甲乙丙三人 发表于 2018-04-05 09:15
不管有没有完善,在乡镇、电瓶车大多跟街霸  路霸一样,不管你怎么按喇叭,都不会理你的过马路都不看,都是直接横冲直撞的,因为他们知道你撞了他倒霉的是自己。所以别为电动车找借口了,看看这几年因为电动车出的事故还少吗?

看好了,那是条什么样的路况!!!别把自己的遭遇都当作是别人的迫害!没有电动车愿意去那条路上行驶!当地路建就是一大问题,机动车占道停车根本就没有人管,你倒是说说让电动车上哪开???
     
131#
发表于 2018-4-5 18: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寻不老药 发表于 2018-04-05 09:21
车多路显得有点窄。

非机动车道不仅是窄,而且根本没有办法投入使用,两侧非机动车道上到处停满了各式各样的机动车
     
132#
发表于 2018-4-5 18: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大胡 发表于 2018-04-05 09:30
一個巴掌拍不響,倆個都得死,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是這種代價

别躺着说话不腰疼!你倒是给我弄个电动车在那条路上按交通规则走上一圈啊?!那条路上非机动车道窄而且还没有可以投入使用,两侧非机动车道更是被各式各样的机动车占道停车了!没有人愿意开个电动车去那条路上,实在是没办法才从那边走
     
133#
发表于 2018-4-5 18: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正義 发表于 2018-4-4 18:33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电动车应该撞死才好,死的跑到机动车道上去,电动车害人不浅

你这话说的。那汽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还是逆行,你咋说
     
134#
发表于 2018-4-5 1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你爸爸我 发表于 2018-4-5 01:17
骑电瓶车这种人就应该死   不是老头就是老太婆  还最几把讨厌   我也是骑士  对于那些反对骑士的杂种  我想 ...

天堂让给你,走好
     
135#
发表于 2018-4-5 19: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霸爷_oXtNX 发表于 2018-04-05 18:56
你这话说的。那汽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还是逆行,你咋说

机动车在非机车道,你停在哪里不让他走,报警
     
136#
发表于 2018-4-5 19: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shuan3000 发表于 2018-04-04 18:31
一群傻子在围观。也没人上去帮忙绑个止血带。

把自己置于一个道德的高度,围观的都是傻子,泥玛这人整个手臂都掉了,怎么包扎?不会绑的只会帮倒忙你知道吗?
     
137#
发表于 2018-4-5 19: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正義 发表于 2018-04-04 18:49
不管是什么样的道路,电动车过马路逆行,转弯直接就转不管其它车辆

你错了   电动车不是逆行   路边刚好有家小厂的摄像头清晰的拍下了这恐怖的一瞬间  由西往东同一方向行驶   摩托车追上电瓶车   碰倒了电瓶车跟人之后就飞往路边了   那速度最起码120   而且是下班高峰期   路上好多车  估计他原本以为可以从车缝里钻过去的   这也是好多玩飙车的心态  可最终害人害己
     
138#
发表于 2018-4-5 19: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bess-cai 发表于 2018-04-05 17:52
你有本身开个电动车去飞达通江大道上走一下啊?不懂当地道路情况就别瞎**…

视频你看了吗?,电动车要是靠边走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奉劝你一句,不管什么样的道路,你骑电动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139#
发表于 2018-4-5 1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爱吃猫的鱼drx 发表于 2018-04-04 22:39
死者母亲到场一直在地上哭的打滚   父亲指责她说他不同意买这个车的   你非得给他买   说完3个大男人互相抱着痛哭起来   那场面看了太伤心了   希望大家开车的都能文明驾驶   平安出行   平安回家。

理解理解,想象一下那样的场景都会掉眼泪。
     
140#
发表于 2018-4-5 19: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正義 发表于 2018-4-5 19:39
视频你看了吗?,电动车要是靠边走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奉劝你一句,不管什么样的道路,你骑电动车一定 ...

实话实说该电瓶车并没有太在中间已经算是比较靠边的一种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6-1-2 23:29 , Processed in 0.203925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