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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观察] “酒后动粗”致轻伤 赔偿12万元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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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观察] “酒后动粗”致轻伤 赔偿12万元终化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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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凡人观察

闲暇之余朋友间聚餐“把酒言欢”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但却有人在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后,一言不合拳脚相向,不仅伤了友情,还要为此付出代价。

小文(化名)与小丽(化名)原是好闺蜜,后因琐事和新朋友的加入,双方关系渐行渐远。2023年6月15日,受到共同好友邀请,小文、小丽至某餐厅包厢吃饭,但在饭桌上两人全程毫无交流。聚餐快结束时,有个朋友想化解小文、小丽之间的隔阂,便邀小文一道向小丽敬酒,但小丽不肯喝,并出言不善,小文、小丽随后争吵了起来。小文一怒之下拿起桌上的玻璃酒杯砸向小丽,刚好砸到小丽左眼下,顿时鲜血如注。

在此之后,小丽左眼视力开始下降,眼下也留下了一道伤疤,她奔波于镇江、南京、上海等地的医院治疗。案发后,小文、小丽始终没有见面,仅仅通过几条手机短信进行联系,未能就赔偿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经鉴定,小丽的损伤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小文移送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后认为,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埋下问题隐患或者激化矛盾。检察官多次联系小文与小丽,劝说双方见面进行沟通。本月初,在多番努力之下,小文与小丽同意进行调解,但来到检察院后,双方仍各处一室,不愿见面,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检察官注意到,小文十分依赖陪同来的丈夫,于是转变思路向小文丈夫进行释法说理,小文的丈夫也同意帮助劝说小文。最终,在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小文丈夫多方劝导下,小文当面给小丽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小丽12万元。小丽对小文表示了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因小文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综合考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小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认为,对轻伤害案件,因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刑事和解并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等作出的相对不起诉的情形,考虑到社会关系已修复,检察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应慎重。

全文可浏览:https://www.jsw.com.cn/2024/0815/1860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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