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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人物榜] 14岁男生强奸杀害女同学,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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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人物榜] 14岁男生强奸杀害女同学,被判无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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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7: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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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学。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早前报道:女生遭同班14岁男生杀害案开庭,凶手当庭道歉,希望出狱后赡养受害人父母遭断然拒绝

大风新闻(3月30日)

3月30日,备受关注的云南曲靖市15岁女生遇害案迎来开庭,曲靖市中级法院法官在当地罗平县法院审理此案。

遇害——

15岁初中女生凌晨回家途中在家门口附近遭同班14岁男生杀害

遇害女生方晓萱(化名)时年15岁,家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农村。

父亲方先生介绍说,杀害女儿的凶手姓蒋,系初二同班同学,当时14岁,“我们是同村人,两家相距仅数百米远。”

曲靖市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载明,2025年7月6日晚上,两人同在同村一村民家玩。当晚11:53左右,蒋某在单独送方晓萱回家途中产生奸淫之念。次日0时左右,两人行至同村一村民家的公路边时,蒋某突然从方晓萱身后用手勒住她颈部,致她瘫软后将其平放在地上。

后来因方晓萱大声呼叫,蒋某担心呼叫声被附近村民听见,随即用双手捂住她口部直至无声音后松手。之后因方晓萱再次大声呼救,蒋某恐罪行暴露,又用双手掐住她颈部致她无反应后松手。接着,打算把她带至附近一废弃烤房处藏匿。

次日0:37左右,蒋某把方晓萱拖至同村另一村民家烤房北侧水泥路上时,接到母亲电话催他回家,遂把方晓萱放在路边逃离现场。

凌晨1:22左右,方晓萱尸体被行人发现报警。

经鉴定,方晓萱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25年7月7日,蒋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

方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女儿遇害的地方离家门口仅数十米远,“她本该2025年6月份初中毕业,此前因身体原因休学一年,后来到罗平县马街一中读初二时与蒋某成为同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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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可浏览:https://news.ifeng.com/c/8sgxf384a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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