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一盘的“沾泥菠菜”引发诉讼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日前,丹阳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因“沾泥菠菜”引发的消费诉讼,以此案提醒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
据介绍,近日,顾客小王去丹阳某火锅店用餐。用餐过程中,细心的小王发现下单的一盘菠菜上残留了泥巴,随即用手机拍照取证,后向火锅店负责人反映。负责人提出换一盘菠菜,但小王不接受,随即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投诉后派工作人员了解当时的情况,并向火锅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小王觉得自己的用餐体验受到影响,数日后一纸诉状将火锅店起诉至丹阳法院,认为火锅店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火锅店退还当晚的全部餐费310元,并赔偿损失1000元。
丹阳法院调解员汤春迩收案后随即与被告方火锅店联系。火锅店负责人认为当场已经向小王道歉,并提出予以调换,但小王不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出餐费数倍的赔偿,因此,坚决不能接受小王的赔偿要求。
对此,调解员释法明理:食品安全无小事,火锅店提供的菠菜因工作人员疏忽未能洗净,不仅影响食客的观感和安全,而且已违反食品安全法。根据法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因此,小王要求赔偿损失具有相应的依据。
与此同时,调解员又与小王进行沟通,指出当晚的餐费虽然共计310元,但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只有1份菠菜,价格为10元。因此,小王要求退还全部餐费缺乏相应的依据。最后,双方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火锅店负责人当场真诚地向小王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小王1000元。小王也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赔偿方案,在收到赔偿款后当场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