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 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
加快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200个以上设备更新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
推动眼镜、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大家居等传统产业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
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对标国际先进,加快升级更新一批更高技术、更高效率、更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和检测设备。加大高档眼镜、汽车零部件及前沿新材料、智能农机装备、新型医疗器械等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
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打造一批省级以上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龙头企业。
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并向中小企业延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5%、75.5%。
3. 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提升重点行业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应用推广节水、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电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
4. 推动老旧化工装置为重点的安全更新改造
按年度、分行业推动使用年限较长和能耗、排放、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
(二)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
5. 加快能源设备更新改造
加快推进老旧计量采集设备升级换代,到2025年底全面淘汰更换智能电能表18万只。
优化骨干电网建设,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完成输配电设备更新投资5亿元。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更新改造
6. 推进老旧电梯和既有建筑更新改造
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住宅电梯;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及适应老龄化需要,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重点实施热泵、空调、门窗外墙保温等设备(材料)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万平方米。
7. 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
重点支持城镇供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燃气和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计划完成更新改造投资约1000万元。
鼓励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更新。
8. 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
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厨余处理、垃圾转运等相关设施设备及其他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更新,推动环卫车辆改造更新。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改造
9. 推动运输车辆设备更新
加大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给予奖补,力争2025年底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部淘汰,鼓励有条件地区淘汰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10. 推动港口船舶设备更新
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应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
(五)加快环保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11.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
推动实施工业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
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对丹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用的3台监测设备,实现升级与改造。
(六)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2. 推动农业装备和农业设施设备更新
淘汰报废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老旧农机,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力争到2027年全市报废更新农机1900台(套),开展种植、畜禽、水产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
(七)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3. 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
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重点实验室等为重点,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推动教育教学设备提质。
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实验室配置更新,到2027年完成全市普通高中实验室设备配置更新。
推进丹阳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配置,建成涵盖工业机器人工作站系统集成实训室、液压与气动实训室、测量实训室、数控铣(加工中心)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
14.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全面梳理、综合评估制定更新计划,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600台(套)。
推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业务用房改造,补齐医疗业务用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15. 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
实施全市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推动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广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
16.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新能源汽车进社区、进机关活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市、镇(区、街道)充电设施建设短板。
鼓励金融机构降低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鼓励对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助。
17. 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溯源管理。鼓励并适当扶持规模以上生产商、经销商让利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8.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开设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培育家电零售先进典型,完善农村家电销售与服务网络。
19. 开展眼镜“焕新”
支持丹阳眼镜市场组织眼镜展和促消费活动。宣传健康佩戴眼镜知识,倡导消费者定期更换眼镜,按使用场景更换眼镜。提供免费检查验光服务,优化眼镜市场及周边停车、餐饮等配套服务。
鼓励并适当扶持规模以上眼镜销售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的让利促销活动以及跨境电商业务。鼓励眼镜经销企业参加各类眼镜相关的展会展销,引导眼镜经销企业打造眼视光学相关的各类线上平台。
20. 推动住房、家装市场换新
鼓励在我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房“卖旧买新”和“以旧换新”工作。
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
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实现愿改尽改。组织开展家具家装下乡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家装”信贷产品。
21.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完善村(社区)回收网点、镇(街道)中转站、市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快“换新+回收”“送装+拆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发展。
强化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
22. 加大重点设备回收力度
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鼓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代办注销等便捷服务。
鼓励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逐步构建以电池制造企业、第三方回收方为主体的规范化电池回收体系。
23. 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
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加强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建设应用,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加强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二手商品鉴定、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24. 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
推动光伏等关键零部件设备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
25.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推动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布局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推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显著提升。
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及征管措施,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26. 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到2027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2项能耗、排放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27. 提升、健全产品技术标准
到2027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2项产品技术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28. 强化标准实施推广
进一步加强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重点消费品领域标准的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推进绿色产品、高端品质认证与标识体系实施,发挥绿色认证、高端认证对消费的引导作用。
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促进国内外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衔接。
29.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市、镇(区、街道)联动。
加强分析研判,定期开展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0.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以及省级相关资金。
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财政支持力度。
在省级财政对制造业相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给予贴息1个百分点基础上,除中央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市级财政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支持。
支持有序推进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设备更新。
31. 优化税收金融支持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
32. 加强要素资源保障
加强项目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的保障,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33. 加大宣传引导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树立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