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明确了!纳入医保定点!
查看: 18432|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明确了!纳入医保定点!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5-27 10: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国家医保局24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

明确要落实好

三明医改取得的制度性成果


101039att6urvxr5gn7v6y.png

围绕“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通知从加快药品耗材集采改革进度、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力度、着力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等6个方面明确将要开展的“任务清单”。


在药品耗材集采改革方面,各省份2024年要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品种达500个以上通知明确,要确保以集采为推动力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腾笼换鸟”,集采腾出的费用空间首先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并为新药、新诊疗项目进入临床应用腾出空间,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条件。


为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知明确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方便农村居民就医。同时,要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体系,突出服务质量和数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结余留用政策挂钩。


在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方面,通知明确要建立健全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确保2024年实现按病组和病种分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提质增效。国家统一制定DRG/DIP付费管理办法,建立DRG/DIP分组定期规范升级制度,使分组贴近临床需求,符合地方实际。


此外,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重点关注诊查、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


根据通知,各级医保部门要细化完善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措施要求,国家医保局将密切跟踪并评估各地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镇江发布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2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4-5-27 11: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3#
发表于 2024-5-27 1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挺好的
     
4#
发表于 2024-5-27 11: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5#
发表于 2024-5-27 12: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跟三明看齐!切实降低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把百姓健康永远放在第一位!
     
6#
发表于 2024-5-27 15: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7#
发表于 2024-5-28 22: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8#
发表于 2024-5-31 08: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9#
发表于 2024-5-31 09: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利国利民
     
10#
发表于 2024-5-31 09: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11#
发表于 2024-5-31 10: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11-16 09:51 , Processed in 0.130522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